宿迁学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,为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减轻经济负担,特发布学费减免公示。以下是本学期学费减免名单及具体执行情况:
一、对象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:
- 家庭经济困难,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
- 品学兼优,表现突出,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
- 参加过学院困难补助计划,获得学院资助的学生
二、范围
本次学费减免范围包括:
- 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,减免学费2000元
-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,减免学费1000元
- 学院资助学生,减免学费500元
减免标准以学生所报专业学费为准,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。减免金额将在本学期学费缴费时进行相应的优惠。
三、执行
学生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提出申诉,学生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。截至公示期限,未向学院提出异议者,默认同意本次减免。
本次学费减免公示截止日期为本月底,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生处。
宿迁学院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学生的困难和需求,积极为学生提供帮助,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果,为建设教育强省、培养创新型人才做出贡献。